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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部分

京大學東方語言文學系,出任該系首任主任。

周作人廣泛參與社會活動,1919年起任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會員,與馬裕藻、朱希祖、錢玄同、劉復、胡適5位北大教員兼國語會會員,在會上聯名提出《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》,經大會透過後頒行全國。

1925年在女師大風潮中,周作人支援進步學生,與魯迅、馬裕藻、沈尹默、沈兼士、錢玄同等人連署發表《對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風潮宣言》,並擔任女師大校務維持會會員。

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,北京大學撤離北平,他沒有同行,成為4名“留平教授”之一(另外三位留守的教授是孟森、馬裕藻、馮祖荀),受校長的委託看守校產。北大校長蔣夢麟後來在回憶錄裡談到:“抗戰的時候,他留在北平。我曾示意他說,你不要走,你跟日本人關係比較深,不走,可以儲存這個學校的一些圖書和裝置。於是,他果然沒有走,後來因他在抗戰時期曾和日本人在文化上合作被捉起來關在南京。我常派人去看他,並送給他一些需用的東西和錢。記得有一次,他託朋友帶了封信出來,說法庭要我的證據。他對法庭說,他留在北平並不是想做漢奸,是校長託他在那裡照顧學校的。法庭問我有沒有這件事?我曾回信證明確有其事。”

1939年元旦,一個自稱是周作人學生的人求見,見面時突然拔槍向他射擊。所幸子彈射中銅釦只造成輕傷,該刺客逃逸後始終未被捉獲。有關槍擊案的兇手是誰一直眾說紛紜。周作人始終堅持是日本軍方的陰謀,日方則說是國民黨特務所為。

受傷的不僅是肉體,更是對心志的打擊。周作人在遇刺後不久,就接受了汪精衛南京政府國立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的聘書,3月兼任北京大學文學院籌辦員,開學後兼任文學院院長。書包 網 。 想看書來

1。苦茶庵主——周作人(2)

不久,1940年11月8日,汪精衛政權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署督辦湯爾和死於肺癌。12月19日,汪偽政府中央政治委員會第31次會議透過決議,特派周作人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,並指定其為常務委員兼教育總署督辦。至此,周作人身上算是正式烙下了跳進黃河也洗不掉的汙點,成了一個遭人唾罵的“漢奸”。

抗戰結束後,周作人在北京以漢奸罪名被國民政府逮捕,並押解南京受審,監禁於老虎橋監獄。他的朋友、學生紛紛為他開脫求情,俞平伯還給在美國辦外交的胡適寫了封長信,請求胡適為周說情。1946年11月6日,高等法院判處他14年有期徒刑,1947年12月9日改判10年有期徒刑。

1949年1月22日,李宗仁接任中華民國總統,為國共和談而下令釋放政治犯。周作人也在1月26日被釋放出獄。

解放後,周作人搬回北京八道灣的老房子,專心翻譯和寫作,以稿費維持生計。他曾給周恩來寫了一封6000多字的長信,為自己的過去作些解釋。周恩來將這封信轉呈毛澤東,毛批示道:“文化漢奸嘛,又沒有殺人放火。現在懂希臘文的人不多了,養起來,做翻譯工作,以後出版。”

1951年,周作人又直接上書毛澤東,為自己辯白。毛的秘書胡喬木給毛澤東的書面報告說:“周作人寫了一封長信給你,辯白自己,要求不要沒收他的房屋,不當他是漢奸。我的意見是:他應當徹底認錯,像李季一樣在報紙上悔過。他的房屋可另行解決(事實上北京地方法院也並未準備把他趕走)。他現已在翻譯歐洲古典文學,領取稿費為生,以後仍可在這方面做些工作。周揚亦同此意。當否請示。”

毛澤東批曰:“照辦。”自此,周作人專事翻譯和寫作,但因被剝奪政治權利,其著作不允許以本名出版。

文革開始後,周家即遭紅衛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