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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抱
這半年裡我喜歡的作家是懷特,閒來就翻翻他的書信集。他寫的多半是在緬因州的農場裡與15頭羊、112只紅母雞、36只白巖母雞、3只鵝、一條狗、一隻雄貓、一頭豬和一隻籠鼠共度的日常生活。各種尋常小事他講得溫文爾雅,我讀了之後,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脫。我由此發覺,文雅和風度這類東西比過去更吸引我了。以往我更敬仰畢加索和羅蘭·巴特一類的人物,他們的才華更耀眼,像不可直視的強光。與之相比,懷特只不過是下午的蔭涼。可是這蔭涼確實是了不起的。懷特之風在我這兒是漸漸顯露的魅力,在更大的範圍裡則是典範。懷特死後,《紐約時報》的訃聞說:“如同憲法第一修正案一樣,懷特的原則與風範長存。”
大概我正在變成一個更柔軟的人,才會欣賞懷特。古人喜歡講“圓融”,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為圓滑,而解釋為圓通博覽,穎悟無礙,謙遜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,我想倒也值得領略。
人常說,人生是一段長路,還真是這麼回事兒。多年前,我可想不到自己會對懷特感興趣,更想不到有一天會過現在的生活。那時我完全是另一個人,如今的我則更像一個不可逆料的他者。我們時刻覺察到自我的存在,這個自我似有思想,似有主張,計劃生活並試圖掌控生活,可是最終你會發現自我甚為渺小。總是令人不勝驚奇,你已經走到本以為永遠不會去到的地方。
生命是什麼呢?儒家講“敬始,慎終,追遠”,莊子說“死生亦大矣”。我們有敬畏,有探求,有觀照,可還是無從理解生命為何物。無論是深不可測的造物,或名之以上帝,還是真理,瀰漫在青草翠竹間的“道”,其實我們都一無所知。我們只是像夜航一般順流而下罷了。小時候,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讀,有人與事可經歷,其時天真淳樸,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經營了千萬年,忽然迎迓我之來到,這是意外之喜。相較生活的諸般細節,這才是大的命數。周圍的這一切並非理所當然,而是奇蹟。我並不知曉生命是什麼與為什麼,可是我覺得,我居住在一個罕有的星球上,微生物在這裡改變了空氣的結構,而昆蟲們忙忙碌碌地把生命連綴在一起,這裡有季候、洋流,有一個精妙絕倫、生機勃勃的系統,這運氣很是不錯。按機率來說,我算中了頭獎了。我相信無是常態,有是奇蹟,冷寂是常態,生命是奇蹟。
更年輕時我對中國文化不感興趣。我覺得外國書好看,中國書在認識上幼稚,在氣息上又老邁。可是如今,我的頭腦像只水甕,裝滿了或可稱為“中國意識”的東西。這種意識就是對自然有一種特別的偏好,不僅欣逢其美,還相信它蘊涵真理,從中覓得安身立命的準則。典型的中國精神便是圓融於自然萬物。我想這種型別的中國人已經少見,我卻未可預料地成了這麼一個。
我會想,現在的三里屯,這個燈光晶瑩、衣香鬢影的地方,總有一天會有牛羊吃草。這裡將不再有酒、舞蹈和搖滾樂,也不再有豪華轎車和燈火,蟋蟀、樹木和池塘又成了這裡的主人。早霜送走了蜂雀,西風吹寒,秋雨瀟瀟,一片沉寂。這不是詩,也不是超現實主義的狂想或者莊周文章,這是一定會發生的事。只要放在一個足夠長的時間段裡,事實便必然如此。繁華不是常態,也不常駐一地。人和事物總是相互吞納、交流,沒道理人類予取予奪永不失手。
到那時,我可能已經死了千年,這篇小文章當然早就湮沒無聞。可是我思及此事,也無憂懼。
年輕時我想活得燦爛,墓誌銘上最好寫著“他的光輝照亮了一個黑暗的角落”之類。到了30歲,我想身後評價可以雅靜一點,“先生之風,山高水長”便好。如今我再不想這些了。這並非志向消沉之故,而是領悟了人生至為緊要之事以及志向實現的